罚不及嗣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á bù jí sì
基本解释嗣:后嗣,子孙。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。
出处《新五代史·唐臣传·任圜》:“以子先人,固难容贷,然罚不及嗣,子可以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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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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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随行就市 | |
| 识文断字 |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38回:“当着人家识文断字的人儿呢?别抡荤,看人家笑话。” |
| 亭亭玉立 | 《北齐书 徐之才传》:“白云初见空中有五色物,稍近,变成一美妇人,去地数丈,亭亭而立。” |
| 老奸巨猾 | 《宋史·食货志上》:“老奸巨猾;匿身州县;舞法扰民;盖甚至前日。” |
| 铁郭金城 | 清·冯桂芬《公启曾协揆》:“大军一至,朽珠枯木亦助声威;大军不至,则铁郭金城将沦灰烬。” |
| 颠沛流离 | 宋 张世南《游宦纪闻》第九卷:“而哀予颠沛流离万里,保有之难也,而共振显之。” |
| 色飞眉舞 | 清·杨复吉《梦阑琐笔·蔡涛》:“蔡曰:‘步月山坞,忽闻清音,令人色飞眉舞。’” |
| 刻骨铭心 | 唐 李白《上安州李长史书》:“深荷王公之德,铭刻心骨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寸步不离 | 南朝 梁 任昉《述异记》:“夫妻相重,寸步不相离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