婴鳞获罪的成语故事


婴鳞获罪

拼音yīng lín huò zuì

基本解释婴:通“撄”,触犯。触犯龙的逆鳞就会被杀。比喻臣子进谏而招祸。

出处战国·韩·韩非《韩非子·说难》:“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,若有婴之者,则必杀人。”


暂未找到成语婴鳞获罪 的典故!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婴鳞获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麻痹大意 巴金《坚强战士》:“我要当心,不能麻痹大意,我应当找个隐蔽的地方。”
自拔来归 《新唐书 李勣传》:“三年,自拔来归,从秦王伐东都,战有功。”
吉星高照 陈残云《热带惊涛录》:“那是他在香港当学徒时刺上的,带有‘吉星高照’之意。”
响答影随 宋·张君房《云笈七签》第117卷:“由是论之,罪福报应,犹响答影随,不差毫末。”
过五关,斩六将
防患于未然 《周易 既济》:“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《乐府诗集 君子行》:“君子防未然。”
疙里疙瘩 清·郭小亭《济公全传》第五回:“滋着一脸的泥,破僧衣,短袖缺领,腰系丝绦,疙里疙瘩,光着两只脚,拖一双破草鞋。”
鸿鹄将至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诲二人奕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奕秋之为听。一人虽听之,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,思援弓缴而射之,虽与之俱学,弗若之矣。”
三人行,必有我师 先秦 孔子《论语 述而》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
不三不四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